根据当前防汛救灾形势及下步趋势,按照《四川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2024年度修订)》(川防指汛发〔2024〕4号),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研究决定,7月11日22时将三级防汛应急响应调整为四级防汛应急响应,请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相关市(州)防汛抗旱指挥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防汛保安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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