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重庆市税务局稽查局以及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走进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开展“以案释法益企同行”活动,为企业护航助力。
活动现场,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介绍了一起“变名虚开”发票案例,某企业给下游企业以“汽柴油”名目虚开发票,价税合计78亿余元,大肆偷逃消费税,法院终审判决该行为构成逃税罪。重庆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据此案例,开展了一场主题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增值税发票”的税法宣传。
工作人员还通过其它违法案件,以案“释”法,以案“明”法,提醒企业应当遵守税收法规,不得为他人或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否则将面临法律制裁和信誉损失。
联合宣讲人员走进企业答疑解惑。重庆市公安局经侦总队供图
“案例普法非常生动和震撼,让我们能够更深刻认识到涉税犯罪的严重后果,提升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重庆航运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总经理蒋江松说。(赵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