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记者从审计厅获悉,该厅近日印发《四川省审计整改工作联席会议管理办法》,明确通过联席会议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进行定期研究、定期交办、定期督促,推动形成以审促改、以改促治的良性循环。
联席会议的主要内容为学习中央和省委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新规定、新要求,研究部署审计署、审计厅各类专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以及向省人大常委会提交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的整改工作等。
办法对参会各部门(单位)的责任予以明确。审计厅负责对各类审计要求整改事项进行汇总分析,对需要加快整改的问题,提请省政府召开联席会议,批量提交上会督促推动;参会部门(单位)主要负责落实涉及本行业领域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主体责任或监督管理责任,对本行业领域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加强日常督促和专项检查,按照审计要求和整改期限,加快推动问题全面、及时、彻底整改。
根据办法规定,各部门(单位)要针对提请会议研究的问题,逐项报告整改进度、整改成效、存在的困难及下阶段推进措施。对不能按期完成整改的,应逐一说明原因并报告下步工作措施。对部分涉及跨部门、跨地区的复杂问题,牵头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协同,及时组织会商,推动审计查出的问题及时、有序化解。(记者蒋京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