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0月1日开始,四川省省本级医保参保人员在川渝两地异地就医免予备案。这是四川省医保局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委省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优化省本级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服务的扎实举措。
省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从10月1日起,省本级参保人员在四川省内及重庆市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治疗和药店购药时实施异地就医免备案。跨省(除重庆市)异地就医时,按照国家跨省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办理备案。
省本级参保人员按照上述规定异地就医时,按照省本级同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支付比例执行。省本级参保人员跨省转诊就医备案时,需要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证明材料,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国务院客户端小程序或省本级医保经办窗口等线上线下途径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此项规定的有效期为5年。(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春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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