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大住房保障力度让群众安居更安心
“十四五”时期我市拟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
大学城青年公寓实现拎包入住
住房保障不仅关乎社会民生,也与社会稳定发展紧紧相连。
为让更多群众实现“住有所居”的梦想,“十三五”时期,我市不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以实物保障和货币补贴相结合的住房保障方式更加成熟,住房保障政策持续完善。截至2020年底,全市城镇常住人口住房保障覆盖率达到23%,收入困难与住房困难群众实现应保尽保。
如何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前不久出台的《重庆市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提出,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力争“十四五”时期,全市新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40万套(间)、人才住房5万套。
保障性租赁住房在新增住房中占比将达30%
4月29日,市地产集团旗下辰寓大学城青年公寓、辰寓花卉园青年公寓、辰寓大竹林青年公寓和辰寓康美青年公寓4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在同一天开业,372套房源入市。
同月,市住房城乡建委会同相关单位开展全市第3批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联合会审,巴南区职教城人才租赁住房、渝北区天堡寨等7个项目、3.4万套房源通过认定。截至目前,我市已审核认定55个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共7.64万套(间)……
一个个项目的有力推进,是我市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的剪影。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我市重点民生实事,主要面向一定区域内无房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不设收入限制。
为精准解决上述人群的居住难题,市住房城乡建委委托专业机构对新市民、青年人的人口及住房情况进行调查,综合考虑收入、前期公租房保障等因素,确定“十四五”时期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目标任务为40万套(间),并确定了中心城区新增保障性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总量比例达到30%。
给力的制度和资金保障,也为我市推动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我市不仅建立了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快速审批“绿色通道”,还出台了《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将国家规定支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土地、财政、金融政策,特别是“商改租”、产业配套用地增加建筑比例等政策逐一落实。此外,市住房城乡建委与国家开发银行重庆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市分行签署保障性租赁住房战略合作协议,“十四五”期间提供不低于800亿元融资额度。
“十四五”时期全市将新增人才住房5万套
除了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难题外,高品质打造的人才公寓也为青年人才住有所居、住有宜居提供了良好选择。
250多家企业入驻、近1300家企业注册——当华为创新中心、字节跳动、腾讯云等名企云集仙桃数据谷的同时,数千名技术人才安家落户问题成为摆在园区管理者面前的一道难题。
仙桃数据谷园区创新采用“整体租赁+物业管理”模式,与龙湖冠寓合作打造“菁英天地”人才公寓,为园区超过3500名异地员工提供了住房保障。
像这样的人才公寓,我市还有许多。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时期,我市加快推进人才安居工程,累计筹集人才住房9万套。“十四五”时期,我市将把人才安居作为落实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的重要抓手,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人才住房制度,力争新增多层次人才住房5万套。
为此,我市将在两江新区、西部(重庆)科学城重庆高新区等地,规划建设国际人才社区,集中建设高端人才住房和人才公寓;并加大对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及智能网联汽车、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技术、节能环保6大重点领域企业及科研院校的支持,切实解决产业人才和科研院校人才住房问题。
从“住有所居”逐步迈向“住享乐居”
为描绘更加安居、宜居的美好生活新画卷,“十四五”时期,我市将加快构建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让广大群众安居又安心。
其中,公租房主要面向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供应,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以及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略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我市还因地制宜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科学统筹人才住房的筹集、分配和运营管理。
截至目前,我市共建公租房58.3万套,已分配55.4万套,直接惠及中低收入群众约140余万人。未来,市住房城乡建委将进一步健全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管理和运行机制,深入推进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支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提取公积金用于加装电梯等自住住房改造,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国家政策支持下,利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租赁住房发展。
“‘十四五’时期,我市将通过健全住房保障和住房市场两个体系,推动形成‘保障有力、市场平稳、品质提升、治理有效’的住房发展新局面,逐步实现从‘住有所居’向‘住享乐居’迈进。”市住房城乡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王静刘廷图片由市住房城乡建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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