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9日7时许,鹿泉公安分局接到多起汽车车玻璃被砸、车内财物被盗的警情。办案民警在现场勘查中发现,被砸坏车玻璃的汽车均停靠在路边,嫌疑人采取撬、砸的不同破窗手段进入车内盗窃财物。为此,该分局迅速抽调精干警力组成专案组,经过分析研判,民警发现,多起案件的作案手法高度相似,这一系列的砸车窗盗窃车内财物案系一人所为。
之后,民警对案发现场及周边区域的监控视频反复查看并循线追踪,经过紧锣密鼓的细致工作和深入研判分析,民警锁定了一名叫王某的男子(22岁,赞皇县人,有两次盗窃前科)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今年3月初,王某曾在鹿泉区某搬家公司工作,辞职后去向不明。
民警在加大街面巡逻防控力度的同时,对重点发案区蹲点守候,在石家庄市公安局刑警支队以及该分局刑警大队的大力支持下,经过深入调查走访,终于掌握到王某的行动轨迹。3月23日16时许,上庄派出所民警在石家庄市桥西区某广场内将嫌疑人王某抓获,当场收缴了其盗走的装有3100余元的一个钱包和3部手机。
经讯问,嫌疑人王某对其于3月18日深夜至3月19日凌晨期间,采取打车和步行的方式,流窜至鹿泉区寺家庄镇、上庄镇多个村对停放在路边的30余辆汽车,用铁棍撬、石头砸、砸车窗玻璃,进入车内盗取他人财物2万余元,疯狂作案30余起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王某交代,2021年9月23日,他刑满释放后,也想找份工作。2022年春节过后,他来到石家庄市区找工作,可因其学历低,也没有什么一技之长,只能找一些体力活来维持生活。工作了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他就受不了了。3月初,王某嫌搬家公司的工作吃苦受累,选择了辞工。没有了工作也就没了收入,这就勾起了王某重操旧业维持生计的歹念。王某将目光盯在夜间公路边停放的汽车,砸车窗钻入车内盗窃财物,并一发不可收,所得财物用以维持生活。
目前,犯罪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盗窃被鹿泉警方依法刑事拘留,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借此案提醒:请广大车主一定要注意,不要将贵重物品放在车内,即使是没有钱的包也别放在车内。建议有条件的车主,可以给爱车安装辅助报警装置,即使犯罪分子砸破车玻璃,也立即能引起车主及周围人的注意,会尽可能减少损失。此外,尽量将车辆停放在有监控的安保性较强的正规停车场所,不能图省事而直接将车停在路边的非正规停车位上。
转自/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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