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获悉,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试行)》(以下简称《预案》)。新版《预案》将四川省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各市(州)可结合本地空气质量状况及污染特征,根据实际需要降低各级别预警的启动条件,以便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2018年修订的《四川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根据《预案》,对应预警等级,四川实行三级响应。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值得关注的是,重污染天气预警分为区域预警和城市预警。比如,预判3个及以上相邻市(州)同时达到一定级别预警分级标准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区域预警;单个市(州)预判达到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时,应当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城市预警。
城市响应方面,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各市(州)在落实本预案相应等级预警措施的基础上,可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更严格的应急响应措施应对重污染天气。区域响应方面,当预判达到区域预警条件时,四川省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将会商研判结果及预警建议上报省政府后,按程序发布预警信息,并向相关市(州)政府、四川省专项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发出启动预警和应急响应指令,相关市(州)应按程序启动城市响应措施,并按四川省专项工作小组办公室要求采取区域响应分级措施。
《预案》明确,对因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对应急响应期间未落实减排措施、自动监测数据造假、生产记录造假等行为,严格依法查处。对已评定绩效等级的工业企业、绿色标杆工地等,未达到相应指标要求的,按规定降级处理。(成都日报记者 缪梦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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