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按照协同推进一体化政府服务的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庆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在川渝地区推行实验动物许可证通办运行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近日印发,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递补纳入“川渝通办”事项第三批清单。
据了解,《通知》明确了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许可证申领、换发审批的服务对象为拟在川渝地区异地(跨省、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单位,实现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事项在川渝两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推进审查标准、受理流程和办事指南互认。《通知》还明确建立川渝两地实验动物对口协作机制,实行“川渝地区实验动物许可证通办运行”台帐管理,将推进川渝两地实验动物科技资源共享,实现川渝两地实验动物地方标准互认、实验动物专家等资源共享。
据统计,我市现有持有实验动物许可单位47家,生产许可证22个,使用许可证45个。实验动物年生产量达21万只,年使用量38万只。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许可”事项上线川渝通办专区,将进一步实现实验动物许可事项在川渝两地办事指南、办理要素和办理流程统一,降低企业经营管理成本,促进川渝两地实验动物产业发展,进一步深化川渝地区科技合作。“下一步,川渝两地还将强化实验动物对口协作,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进实验动物科技资源共享,让两地企业群众共享同城化便利。”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删除。
校审:丽虹 责任编辑:赵华勇 编辑:黄媛媛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删除。
校审:丽虹 责任编辑:赵华勇 编辑:黄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