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7日,根据群众举报通川区蒲家镇有2个疑似非法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黑窝点,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即刻联合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蒲家镇政府赶往现场开展突击检查。
检查发现,上述2家从事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商户位于蒲家场镇人员密集场所,现场共存放液化石油气钢瓶63只,其中空瓶24只,实瓶39只。24只实瓶无使用登记编号,其中9只气瓶无出厂编号。经营者均不能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等有关证照,且现场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现场依法对39只气瓶实施扣押,并转至指定场所储存,彻底消除安全隐患。接下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对当事人涉嫌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的行为予以立案查处,并深挖细查液化石油气来源,全面防范化解燃气领域安全隐患。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刘俊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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