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渝视线
    手机版
    川渝视线
  • 川渝视线
    微信
    川渝视线
首页 > 法治安全 > 正文

明目张胆售卖“河鲜” 通川区一餐馆虚假宣传被查处
2022-02-25 16:55:12   来源:川渝视线  编辑:黄媛媛 

  “河鲜·自助”。日前,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东城街道一餐饮店的户外招牌吸引了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的注意,在“十年禁捕令”之下还公然销售“河鲜”,究竟是怎么回事?执法人员立马对此店进行调查。
 
 
  经查,该餐饮店为招揽吸引顾客,以“河鲜”为噱头自行设计“河鲜·自助”字样的招牌,花费200元委托某广告公司制作并安装在餐饮店门头,可实际经营使用的鱼类系从达州市通川区朝阳农贸市场购得的养殖鱼。
 
  当事人利用“河鲜”为噱头作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诱导消费,其行为构成了虚假宣传。鉴于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积极配合调查整改,具有从轻处理情节。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日对当事人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违法广告。
 
  接下来,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进一步加大执法检查和宣传力度,提高靶向精准率,坚决杜绝非法经营、销售、虚假宣传长江野生鱼鲜等行为,确保长江流域禁捕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通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赵勇)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校审:丽虹 责任编辑:赵华勇 编辑:黄媛媛
  

上一篇:邻水县坛同镇三举并措抓燃气安全隐患入户排查整治工作
下一篇:最后一页

热点推荐
  • 重庆梁平:春日瑞雪图如诗如画

  • 重庆市开州区:草莓界的“白富美...

  • 红色领航·繁荣白塔”大竹县白塔...

  • “活力大竹·逐梦未来”迎春文艺...

  • 大竹县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陈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