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老百姓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新春佳节,四川各地组织力量,持续开展专项巡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2月14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对外公布了三起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典型案例。
一、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案
1月31日,南充顺庆公安分局北城派出所查处一起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案,现场挡获违法行为人1名,查扣烟花爆竹9件。当天,北城派出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时,发现辖区某广场有人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立即予以制止并依法将违法行为人王某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经公安机关依法查明,王某在未取得运输、销售资质的情况下,从外地购买烟花爆竹运至顺庆城区售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二、禁燃区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
2月10日,资阳市狮子山派出所挡获一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人员。根据群众反映,民警在康乐北路规划路段吊脚楼小区外挡获涉嫌燃放烟花爆竹的张某。经查,张某在明知资阳高新区全时段全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下,多次趁夜间燃放烟花爆竹。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张某进行了处罚。事后,张某自发在小区进行禁燃禁放宣传。
三、新春开工违法燃放烟花爆竹案
2月11日,德阳市公安局旌阳区分局孝感派出所在巡查时,发现青衣江西路上跨宝成铁路立交桥附近一家建筑工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经现场调查,该工地当天开工,为图吉利,燃放了大量烟花爆竹。该工地所在孝感街道为德阳市烟花爆竹禁放区,该行为已经涉嫌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安机关依法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记者 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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