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
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
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
4月25日,省委召开常委会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发表的主旨演讲,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致首届全民阅读大会举办的贺信及大会精神,研究我省贯彻落实意见。省委书记王晓晖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前途命运的关键一招。当前,改革更加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触动的利益矛盾更加深刻,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强化改革意识,坚定不移将改革进行到底,推动各领域改革走深走实。要把握经济发展趋势,加快完善有利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找准社会最关注、群众最期盼、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主动谋划数字政府建设、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等一批改革举措,不断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实效性。要健全责任落实、协调联动、改革督察等工作运行机制,加强改革进展跟踪调度,确保党中央重大改革决策部署在四川落地见效。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对做好四川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总书记在博鳌亚洲论坛2022年年会开幕式上的主旨演讲,为我们深化开放合作、抓好开放发展提供了方向指引。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以乡村振兴为引领全面做好“三农”工作,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扎实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坚定不移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把四川开放发展放到世界经济格局和全国开放大局中谋划和推进,积极融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坚持多措并举稳外贸,抢抓机遇扩展开放空间,打造更多对外开放平台载体,对标国际化标准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持续提升我省全方位开放合作水平。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对全民阅读工作高度重视,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提出一系列明确要求,对推动广大党员干部、青少年乃至全社会阅读提出殷切希望。全省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贺信精神,深刻认识新时代推进全民阅读的重要意义,把全民阅读作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一项重要基础工程,建设更高质量的书香社会,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提供强大精神力量。要建好用好全民阅读平台阵地,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泛在、普惠、可及的阅读服务。要着力营造全民阅读浓厚氛围,用好线上线下各类宣传阵地,突出青少年这个重点群体,持续带动全社会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2022-04-26 09:47:14 来源:重庆日报 编辑:黄媛媛
重庆市将实施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管理
重庆日报讯(记者李珩)4月25日,重庆日报记者从市卫生健康委了解到,《重庆市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出炉,将于5月18日起施行。按照《办法》,我市将实施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管理,并按照信用主体的卫生信用评价结果分为五个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
《办法》明确规定,公共场所卫生信用管理是指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依规,按照规定的指标、方法和程序,运用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和卫生健康领域的监管信息,定期对信用主体进行卫生信用评价,实施信用奖惩措施,规范信用主体依法经营的管理活动。信用主体,即本行政区域内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要求,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卫生备案证)的公共场所经营者。
《办法》明确对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公共场所卫生备案证)满一年的信用主体开展卫生信用评价,评价周期为1年。
按照《办法》,信用主体的卫生信用评价结果从高到低划分为信用优秀(A级)、信用良好(B级)、信用一般(C级)、信用较差(D级)、信用差(E级)五个等级。
《办法》对每个等级的标准都分别进行了说明。以“信用差”为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价为“信用差”:一年内因违反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被处以重庆市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基准C级或D级的行政处罚的;一年内因违反卫生健康相关法律法规,被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处罚两次以上的;一年内有投诉举报三次以上,且情况均属实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卫生信誉等级评定得分为59分以下的;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被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
据介绍,按照卫生信用评价,我市将以此为基础建立新型监管机制,根据卫生信用评价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中实施差异化监管。比如,对“信用优秀”的信用主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可给予以下措施:在相关网站或媒体上进行宣传推介;将“信用优秀”的信用主体名单推送其他行政机关,其他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在税收优惠、创业扶持等政府优惠政策实施中,同等条件下列为优先选择对象或者给予重点支持;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对“信用较差”“信用差”的信用主体,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也将采取相关措施,比如被约谈;同一信用主体申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时,不再实行“告知承诺制”;将“信用较差”“信用差”的信用主体名单推送其他行政机关,其他行政机关依法依规在财政性资金补助、项目支持中,作相应限制等。
按照《办法》,信用主体也可以纠正失信行为,即向辖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卫生信用修复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各区县(自治县)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申请信用修复的信用主体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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