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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调整省本级职工医保待遇,补充医保最高支付限额40万元/人
2022-03-01 22:08:22   来源:川观新闻  编辑:黄媛媛 

  从4月1日起,四川省将调整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障待遇。为完善医疗保障制度,稳步提高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四川省财政厅近日就调整省本级职工医疗保障待遇联合发文:
 
  从2022年4月1日起,一个自然年度内,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度成都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简称成都市平均工资)的6倍确定。每年待统计部门公布成都市平均工资后,由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动态调整执行。
 
  已参加省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人员中,自愿成建制选择参加住院(含门诊慢特病)补充医疗保险并按规定完成缴费的,一个自然年度内,补充医疗保险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40万元/人。
 
  该政策有效期5年。
 
  (记者刘春华)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校审:丽虹 责任编辑:赵华勇 编辑:黄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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