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省商务厅获悉,1月四川实现网络交易额3410.2亿元,同比增长10.4%,其中网络零售额568.6亿元,同比增长18.2%。在网络零售额中,实物型网络零售额345.8亿元,同比增长23.8%,服务型网络零售额222.8亿元,同比增长10.4%。
网络交易方面,1月,成都、绵阳和内江分别实现网络交易额2337.3亿元、262.7亿元和68.6亿元,占比分别为68.5%、7.7%和2.0%,位列市(州)前三。
网络零售方面,1月,成都、乐山和绵阳分别实现网络零售额401.2亿元、26.2亿元和23.4亿元,占比分别为70.6%、4.6%和4.1%,位列市(州)前三。具体来看,实物型网络零售方面,成都、绵阳和德阳分别实现实物型网络零售额257.4亿元、17.0亿元和10.7亿元,占比分别为74.4%、4.9%和3.1%,位列市(州)前三;服务型网络零售方面,成都、乐山和绵阳分别实现服务型网络零售额143.8亿元、17.8亿元和6.4亿元,占比分别为64.5%、8.0%和2.9%,位列市(州)前三。
近年来农村电子商务发展迅猛,电子商务在帮助农民增收脱贫、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也成了助力乡村振兴的“新引擎”。数据足以印证——1月,农村网络零售额155.3亿元,同比增长24.1%,农产品网络零售额40.5亿元,同比增长37.7%。按照《四川省“十四五”商务发展规划》要求,在实施新协同共生行动方面,接下来四川还将打造成德眉资电商产业带,发挥成都“主干作用”,拓展成都电子商务服务的深度和广度,努力实现四川建设电子商务新高地。(成都日报记者 孟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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