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新型城镇化规划主要目标
到2025年
新型城镇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展带动力明显增强,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大都市初步建成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以上
主城都市区常住人口占全市常住人口比重达68%左右
新市民保障性租赁住房覆盖率达到15%
中心城区轨道交通占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50%以上
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6%
政务服务事项“全网通办率”达到95%
到2035年
新型城镇化基本实现,重庆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影响力和区域带动力显著增强,建成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重庆都市圈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
城镇人口达到2800万人左右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总体完成
基本公共服务实现均等化
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全面建立
“一区两群”协调发展的城镇化格局成熟定型
资料来源:重庆市政府网
2月14日,记者从重庆市政府网站获悉,《重庆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下称《规划》)已发布,提出到2025年重庆新型城镇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3%;到2035年,新型城镇化基本实现,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80%左右,城镇人口达到2800万人左右。
根据《规划》,到2025年,重庆新型城镇化水平迈上新台阶,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发展带动力明显增强,国际化、绿色化、智能化、人文化现代大都市初步建成,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取得重大进展。
届时,重庆将在5个方面发生变化:
城镇化布局和形态将更加优化。主城都市区发展能级显著提升,区域带动力和国际竞争力明显增强,重庆都市圈同城化取得突破,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渝东南武陵山区城镇群绿色化特色化发展态势更加明显。区县城集聚产业和人口的能力显著提高,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优势互补、分工合理、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初步形成。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质量显著提升。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取得实质性进展。教育、医疗、住房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日益完善,实现城镇常住人口全覆盖。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技能显著增强,就业更加充分稳定。
城市生态宜居水平大幅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网络日趋完善,智能化、人性化、便捷化水平大幅提高,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2.6%,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3%,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等新型城市特征逐步显现。
城市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现代化城市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协同机制进一步健全,城镇开发边界全面划定,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全面施行,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普遍形成,居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进一步提升。
城乡融合发展取得重大突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的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乡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收入差距进一步缩小。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成果丰硕,基本建成全国城乡融合发展样板区。
到2035年,全市新型城镇化基本实现,重庆国家中心城市国际影响力和区域带动力显著增强,建成实力雄厚、特色鲜明的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和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重庆都市圈。
为保障目标实现,《规划》提出了高水平构建城镇化空间格局、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高品质建设现代大都市、高效能推进城市治理现代化、高标准推动城乡融合发展、高要求完善城镇化发展体制机制等六项重点任务。
其中,在高水平构建城镇化空间格局方面,《规划》明确,重庆将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深入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一区两群”协调发展,加快建立中心城区带动都市圈、都市圈引领城市群、城市群支撑区域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动力机制,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联动、特色化发展。
在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方面,《规划》明确,重庆将统筹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和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放开城镇落户限制,逐步消化城市存量农业转移人口。完善人口管理制度,逐步实现人口自由流动和迁徙。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权益,依法保障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不得以退出上述权益作为农民进城落户的前置条件,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上述权益。(记者 申晓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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