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如何有序退出?记者2月11日从省住建厅获悉,日前,四川省住建厅、重庆市住建委联合印发《川渝两地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退出程序指导手册》。
“《指导手册》的发布,旨在进一步完善公租房准入和退出审核监管机制,促进公租房资源合理配置和有效流转。”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
川渝实现公租房“互保”4.4万余户
为何联合发布《指导手册》?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基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公租房保障范围常住人口全覆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
2021年,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重庆市住建委共同发起、搭建“川渝安居·助梦启航”服务平台,把分散在四川21个市(州)、重庆38个区县和相关部门的安居保障政策分类汇总,形成川渝地区覆盖最广、政策最全、方式最多的住房安居保障“一键便捷查”平台。
“公租房‘互保’也开始积极推动,通俗地说,即符合条件的重庆人可以申请四川的公租房,符合条件的四川人也可以申请重庆的公租房。”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2021年底,川渝已实现公租房“互保”4.4万余户。
“刚柔并济”解决公租房腾退难
公租房腾退难,一直以来是个难题。“随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推进,大量保障性住房建成并投入使用,但因公租房租赁合同性质在立法和审判实践中均无权威性的认定等原因,公租房腾退难问题困扰着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影响了公租房覆盖率和公租房租赁市场秩序。”四川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表示。
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指导手册》对公租房租赁合同性质进行了明确: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与公租房承租人签订的公租房租赁合同属于行政协议而非民事合同,对公租房承租人违规违约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的行为属于行政法律范畴,不得适用民事诉讼处置违规违约承租行为。
《指导手册》提出,各地应主动研究、积极推进规范公租房领域的行政管理工作,及时修订、完善和执行相适应的公租房租赁合同。同时,各地要加强与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司法部门协调联动,综合运用行政司法等手段及时有效地处置承租人拖欠租金、拒不退出公租房等问题,确保住房保障资源“能进能退”、公平善用。
根据《指导手册》,公租房退出以承租人行为和情形不同分为退回和腾退两种方式,属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对承租人到期拒不退出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应作出责令其限期腾退公租房的书面决定,逾期仍不履行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行政强制执行,“刚柔并济”解决公租房退房难问题。(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张明海)
特别声明:以上文章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不代表本网观点或立场。如有关于作品内容、版权或其它问题请于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与本网联系。
校审:丽虹 责任编辑:赵华勇 编辑:黄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