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决定》明确了我市乡村振兴的目标、要求、基本方针、基本原则和工作机制,从产业发展、人才支撑、文化传承、生态保护、组织建设、城乡融合等方面规定支持、促进乡村振兴的措施,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通过制度建设,加快各类资源要素向农业农村倾斜,保障农民权益。
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是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决定》坚持将农民主体地位贯穿始终,从继续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着力推进往村覆盖、往户延伸;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好厕所革命、农村环境整治;到落实乡村振兴财政优先保障和金融优先服务,全面提升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再到明确抓好乡镇村服务群众阵地建设,完善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方便群众办事,条条规定旨在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振兴乡村,需要保障好农产品供给安全、保护好农村生态屏障安全、传承好优秀乡村文化。《决定》提出,要坚持做优特色产业,擦亮达州农业大市金字招牌,提升“巴山食荟”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影响力。加快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实现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和省级农业科技园“零”的突破。推进农业大市向农业强市跨越,确保粮食安全,支持做强农业龙头企业、为农服务组织。统筹推进全域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完善农业科技创新平台、科技攻关,充分利用现代先进科技手段,促进现代农业优质高效发展。
人才队伍建设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点之一。《决定》提出,要强化人才振兴,提升发展水平。引好人才,创新乡村人才工作机制,拓展人才引入路径,打通城乡人才流动通道。育好人才,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用好人才,鲜明选人用人导向,选优配强基层乡村班子和工作队伍。留住人才,创新产业模式,搭建农村现代化管理平台,让乡村人才有用武之地,解决人才后顾之忧。
在法治护航下,达州不断强化政策引领,认真贯彻落实系列政策。创新人才引进,通过“英才计划”、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等,引进、招聘各类人才。注重人才回引,主动到达州农民工务工集中地开展座谈、慰问等活动,做好“乡贤人才”的柔性引进。加强人才培育,开展实用性的技能培训和返乡创业培训。发挥典型引领,推选了一批全国优秀农民工、全省返乡创业明星企业,为我市乡村振兴提供人才支撑。(李彦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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