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12月16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1年12月16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成都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成都日报记者 何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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