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关系各行各业,与千家万户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今年9月,四川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的《四川省公共消防设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11月9日正式施行。
《条例》包括哪些主要内容?又有何特点?12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条例》相关内容进行解读。
优化消防建设
四川将新建城市消防救援站69个
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杨筠介绍,四川拟在“十四五”期间推动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新建城市消防救援站69个,新建、改建、升级中心乡镇消防救援站265个。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规定要加强对老旧城区、大型棚户区、文物古建筑集中区、商业集中区、人流物流集中区、危险化学品工业园区等火灾风险高危地区和村(社区)的公共消防设施进行改造,按照规定组建微型消防站,配备并及时更新消防救援器材,与消防救援机构实行联勤联训。
整治通道占用
借鉴公安交警建立快速简易处罚机制
如何畅通消防“生命通道”,保障消防供水安全?在实际工作中,除占用、堵塞或者封闭消防车通道的情况外,发现因堆放土石等造成道路阻塞,以及在消防车通道设置固定隔离桩、栏杆等障碍设施,妨碍消防车通行的情形大量存在,对此《条例》也针对性设立相应的处罚条款。
四川将建立联合执法惩戒机制,学习借鉴公安交警部门违法抓拍和贴单式处罚方式,在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消防车通道简易处罚机制。会同住建、商务、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制定消防车通道联合检查计划,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施联合惩戒,视情将有关查处情况纳入单位和个人信用平台。整治期间,共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消防车通道检查3700余次,组织拆除占用封闭消防车道的违章建构筑物700余个。
发现违法行为
可打12345热线投诉举报
群众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发现有公共消防设施配备不完善或者存在相关违法行为,应该向谁反映?有关部门如何做到及时受理、及时处置?
据介绍,今年按照国务院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有关部署要求,将原火灾隐患举报投诉电话96119整体并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群众拨打12345热线进行反映或举报,热线统一接收后,会根据不同的类别、情形等,及时将问题转办给消防救援机构以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接到反映或举报后将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并回复。(成都日报记者 王琳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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