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大竹公安交警持续开展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查处两起货车超载交通违法行为。
据了解,练某某驾驶川S80***重型自卸货车,准载量31000千克,但实载34000千克,在210国道1968公里处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执勤交警要求其立即卸货转运,并对驾驶人练某某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杨某驾驶川S38***中型自卸货车,准载量5540千克,实载5800千克,在210国道1968公里处实施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执勤交警要求其立即卸货转运,并对驾驶人杨某作出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大竹交警提醒驾驶员:货车超载会影响车辆操控性能,加大刹车距离,货车驾驶员不要贪图眼前小利而导致严重后果,切记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达州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