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群众反映宣汉县芭蕉镇花山村10组周明养殖场、刘明周养殖场直排污水导致河流受污染。接到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群众信访举报案件后,达州市立即转发至主办单位,要求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宣汉县迅速核查,推进案件整改落实。
养殖场下游河沟9月2日,记者来到宣汉县芭蕉镇花山村上贺家河坝河沟下游,只见河水清冽,可见河底沙石。溯流而上,到了明周养殖场,记者看到,原本露天的沼液存贮池加盖了铁棚,四周设置了安全防护网,新砌的干粪堆码池和排污沟的水泥还未干透。
“此前由于大雨,再加上设备老化,导致排污管道破裂,污水汇入河沟,经上级督察后,我们立即进行了整改,在三天之内修复了破损管道,处理了污水池渗漏问题。”刘明周说。
宣汉县农业农村局接到信访举报后,立即与相关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在县政府领导带领下现场踏勘了解情况。责成周明养殖场修复沉淀池、修建20立方米干粪堆码池;刘明周养殖场修复进入沼气池破损管道、沼液存贮池加盖彩钢棚、修建沼液存贮池周围水沟等六点措施。整改完成后,将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乡政府派驻专人进行监管。
宣汉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出示的监测报告显示,8月30日,该站对芭蕉镇周明养殖场、刘明周养殖场(上贺家河坝)附近小河沟水样进行了采样监测,水质监测项目均未超标,符合国家标准。(达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彭小懿见习记者文莉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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