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笔司法救助金对于一个孩子的成长真的很重要,我代小唐感谢检察院的关心与帮助,我们一定会努力保障他健康快乐的长大!”
9月29日,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政府接受了该市检察院发放给未成年人唐某的5万元司法救助金,感激的心情溢于言表。
年仅16岁的唐某父母离异,母亲智力二级残疾,已离家多年,父亲2020年底犯下刑事案件,现已被采取强制措施,导致唐某无人照管。管村镇党委政府考虑到唐某是未成年人,正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阶段,又无经济收入来源,遂安排专人照顾其饮食起居及就学读书。
市、区两级检察院在调研走访的过程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主动与管村镇党委政府取得联系,表示唐某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要求,决定发放5万元司法救助金,用于唐某日后的生活及学业开支。救助金由管村镇政府代为管理列支,并建立支出明细台账,严格落实专款专用。
“各级部门都应共同承担起爱护、关心未成年人的社会责任,这笔救助金只给予了物质上的帮助,更要关心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未来发展,不仅需要基层党委政府重视落实,检察院也会不定期回访,持续关注孩子的成长。”市第八检察部检察官彭时军说。
管村镇镇长余政江表示,对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正向引导和关爱支持是帮助他们成长的关键,相信在多方的共同努力下,唐某定能从困境中走出,乐观勇敢地面对未来的生活。
达川区管村镇政府 罗加丽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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